各相关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船舶登记,提高船舶登记质量,依据《<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列>实施若干问题的说明》、《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》等相关规定,我局对《船舶名称申请书》和《连续概要记录申请书》进行了修订,现予以公布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、船舶名称申请书船舶名称申请书..doc
2、连续概要记录申请书船舶连续概要记录申请书.doc